东方安卓全国信用示范区创建服务清单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用建设的决策部署
1.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具体要求,完善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顶层设计,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12个重要文件。贯彻落实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细化我市有关信用工作机制、制定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信用制度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要求,对信用制度文件全部整改到位,不存在信用措施泛化滥用问题,确保信用措施全部合法合规,信用建设全部实现于法有据。
(二)加强诚信宣传与社会舆情监测
诚信文化宣传活动。按照国家、省级部署推进组织开展“信用日”宣传等方式,开展进校园、进企业、进街道社区、进村镇等诚信文化和信用建设方面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开展诚信宣传。开展诚信舆情动态监测。联合开展对失信事件的舆情监测,持续跟踪关注媒体舆论,对舆情曝光的负面事件尤其是重大失信事件情况,及时响应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主动迅速处置、消除影响。鼓励各级各部门开展信用探索实践,创新拓展信用应用场景领域,在行政管理和政务服务过程中广泛应用信用报告或核查信用,推介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
(三)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加强政府诚信建设。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长效机制,持续加大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拖欠账款失信行为加强警示约谈、督查督办,依法依规实施惩戒,确保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按要求完成账款清欠。
(四)推进评估体系建设及区域金融风险防范
依托市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协助市完善小微企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扩大信用信息覆盖面,强化金融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约束作用。积极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与金融部门信用数据库数据交换和共享,降低地区不良贷款率。鼓励信用评级市场规范有序发展。鼓励信用评级市场规范有序发展,保障信用评级独立性。建立健全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严防出现较为严重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区域担保圈风险、产能过剩行业债务风险等重大区域性金融风险。
(五)加快推进信用信息共建共享
降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率,力争我市重错码率清零。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确保“双公示”工作上报率达到100%、合规率达到100%、及时率达到100%。提升“双公示”信息的质量,努力减少有效异议信息的占比;对于有效异议信息,需按时反馈信息异议协同处理结果。高效开展企业信用修复工作,提升信用修复效率;及时跟踪信用修复系统事项办理进程,发现问题及时做好向上沟通协调,杜绝修复超期事件。5类行政管理信息归集共享。各部门按照行政权责清单,将存量的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检查等行政管理信息,全部通过城市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报送至市信用平台,每月更新增量数据并确保报送信息准确。加大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力度。按要求归集整合纳税、公积金、水电气、不动产、科技研发等信息,实现纳税、水、电等信息存续企业全覆盖,燃气费、不动产、科技研发等信息应归尽归,并共享至省信用平台。
做好信用网站的运维工作。优化提升信用网站功能,及时更新维护网站内容,规范发布各类信用信息。按照国家发改委文件要求,及时调整信用门户网站公示目录内容。确保网站平稳运行,在考核期内,确保信用网站公示目录内容与《全国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4年版)》《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4年版)》等文件要求一致。建立信用网站意识形态责任制,并落实到位。加强信息安全及隐私保护,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信用平台完成等级保护三级备案和测评。
确保政府出资的产业投资基金良好运营。做好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在全国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系统进行信用信息登记。梳理政府出资的产业投资基金运行情况,做好政府出资的产业投资基金规范化运营。
(六)信用贷款支持实体经济
推进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服务工作。积极与企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相关单位对接,协调“信易贷”相关工作。积极引导市属金融机构及企业入驻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金融机构达到“应驻尽驻”,注册企业占比达到20以上,实名、授权企业占比10%以上,每月向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规范化、机制化共享融资授信相关信息及融资需求企业名单,并增加授权查询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数据次数。推动建立风险共担机制,探索针对“信易贷”项目的专项政府性贴息扶持政策,推动设立风险缓释或风险补偿基金,设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基金以信用保证的形式,通过专业担保和保险机构提供担保和贷款保证保险,与银行共担风险。依托全国中小微企业融资监测平台,按要求选定监测主体并按时填报调查问卷,确保每季度有效问卷回收数量达到150份以上。
(七)推进信用监管落地落实
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对标省市政务服务承诺清单,对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开展告知承诺制,涉及多个行业主管部门。确保信用承诺信息及履约践诺情况信息数量与辖区内企业总数的比值超过100%。
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省市行业分级分类监管政策和实施指南,各行业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行业领域信用制度建设的主体责任,按照“谁监管、谁建立”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本行业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运用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开展信用监管,加强督促和协同落实,努力拓展分级分类监管覆盖领域。
开展合同履约领域信用监管。依托信息系统对政府与政府、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等合同的签约、履约、违约信息进行标准化处置和分析,建立合同履约全流程跟踪监管机制。
提升授信激励主体占比。通过开展各类信用宣传活动向市场主体宣传A级纳税人在纳税、信易贷等方面享受到的信用激励措施,鼓励市场主体诚信纳税,增加城市A级纳税人企业数量。税务部门及时向信用平台推送A级纳税人企业信息。
服务内容可随部、市信用建设要求定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上。附前期对某省的服务项目工作清单,供参考。
附:全国信用示范区创建服务项目工作清单
序号 | 服务内容 | 详细服务内容 |
1 | 创建服务 | 根据示范城市创建要求,以国家确定拟创建名单,提供申请报告撰写及佐证材料编写服务,期间调度,汇总和加工各部门的上报材料并且按照要求整合,必要时,与国家、省保持密切沟通交流 |
2 | 中间期服务 | 按照创城指标,对制度措施、平台功能、数据质量、应用场景、创新服务和诚信宣传等方面进行落实 |
3 | 创建期服务 | 重点提供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编制、指标解读、任务分解、创城自评估、日常对接等服务,配合信用主管部门完成创城资料收集、整理、汇编、印刷、报送等相关工作,完善创城佐证材料、创建上报资料等全部材料准备工作 |
4 | 整改期咨询服务 | 配合信用主管部门开展整改工作,针对国家评审机构反馈的整改内容进行深入分析,提出行之有效的整改途径,针对涉及权重大的重点难点工作,进行重点辅导,形成《整改工作思路》,督促各部门完成好整改工作 |
信用示范城市创建服务
联系人:宋娟
咨询电话:18911002168